一、郑州市高新区金柏路BRT综合停车场建设项目位于郑州市高新区,北邻法青街,西邻金柏路,南侧距科学大道约100m。建设规模为:总用地面积为34421m2,总建筑面积2273 m2,公交停车位117个,小车停车位8个,非机场停车位69个。综合停车场建设项目由建筑物区、停车广场区、施工生产生活区(占地含在主体工程区内)、临时堆土区组成(占地含在主体工程区内),全部为永久占地。工程建设期总挖方量1867m3,总填方量1355m3,利用方1355m3,挖填平衡后,产生多余土方512m3(后期用作场地平整)。工程估算总投资为12132.20万元,其中土建投资2979.61万元,工程已于2017年11月开工建设,计划于2019年6月底建成并于2019年7月初投入试运营,建设工期20个月。
项目区位于北方土石山区中的伏牛山山地丘陵保土水源涵养区,地处冲积平原与丘陵过渡地带,属淮河流域,暖温带大陆性季风气候,多年平均气温14.2℃,多年平均降水量640.9mm。主要土壤类型为褐土,植被类型为暖温带落叶阔叶林,水土流失以微度水力侵蚀为主,多年平均土壤侵蚀模数200t/km2·a,属河南省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范围。
二、同意方案编制深度为初步设计深度。方案编制依据充分,内容全面,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和防治目标明确,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及防治措施总体布局基本可行,符合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有关技术规范的规定和要求,可作为下阶段水土保持工作的依据。
三、同意方案设计水平年为2019年,届时方案确定的建设期的各项水土保持设施应全部按设计要求建成并发挥功能。
四、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预测内容、预测方法和预测结果。经预测,本工程建设期将扰动地表面积34421m2,工程建设期可能造成水土流失总量为132.79t,新增水土流失量为119.84t。
五、同意本工程采取建设类项目一级水土流失防治标准。基本同意设计水平年(2019年)时的水土流失防治目标为:扰动土地整治率为95%,水土流失总治理度为96%,水土流失控制比为1.0,拦渣率为95%,林草植被恢复率为98%,林草植被覆盖率为26%。
六、基本同意该工程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为34421m2,其中项目建设区面积为34421m2,直接影响区面积为0.00m2。
七、同意将水土流失防治区划分为4个防治区,即:建筑物防治区、停车广场防治区、施工生产生活防治区和临时堆土场防治区。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措施总体布局和措施体系。
八、基本同意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进度安排,要严格按照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所确定的进度组织实施水土保持工程的施工。
九、基本同意水土保持监测内容和方法,同意采取实地调查与定点观测相结合的方法进行监测。
十、基本同意投资概算的编制依据、原则及方法。水土保持概算总投资335.92万元(主体已列投资255.50万元,方案新增投资80.42万元),其中水土保持防治费275.51万元;独立费用53.05万元;基本预备费2.20万元,水土保持补偿费5.16万元(水土保持补偿费计征面积为34421m2,因河南省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标准未出台,暂按国家标准每平方米1.5元预留水土保持补偿费5.16万元,待河南省新的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标准颁布实施后按新标准计征)。
十一、建设单位下阶段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切实加强施工组织和管理,严格按照方案要求落实各项水保措施。认真做好施工期间的洒水、苫盖、拦挡等临时防护措施,扬尘污染防治达到“七个100%”要求。认真做好水土保持监理工作,确保水土保持工程质量。施工活动要严格限定在征占地范围内,严禁随意占压、扰动和破坏地表植被。
2、严格按照水利部相关要求,做好水土保持监测工作,按规定向我局提交监测实施方案、季度报告及总结报告。要认真做好水保工程的后续设计并报我局备案,确保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的落实。
3、高新区社区管理服务局要依法加强监督检查。建设单位须在工程开工时向高新区社区管理服务局报告,要积极配合、主动接受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4、本工程的规模、选址等发生重大变化时,应及时补充或重新编制水土保持方案,并报我局审批。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过程中,水土保持措施如需做出重大变更,须报我局批准。
5、工程开工前须及时与我局水土保持处联系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
2018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