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基层政务公开
郑州市水利局 市级
2021-01-19 2021-01-20
关于对S312郑州境改建工程(G107东移至江山路段)石沟箱涵建设方案的审批
省道312郑州境改建工程(国道107东移至江山路段)可行性研究报告(调整报告)通过批复
2020-410108-54-01-00386
郑水行许[2021]4号
关于对S312郑州境改建工程(G107东移至江山路段)石沟箱涵建设方案的审批
2021-01-19
郑州市水利局

郑州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你单位提出的S312郑州境改建工程(G107东移至江山路段)石沟箱涵建设方案洪水影响评价审批(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工程建设方案)行政许可申请,郑州市政务服务大厅三楼建设项目和社会服务综合受理区窗口已于 2021年1月18日受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三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第十一条、《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经我局组织技术审查,结合《S312郑州境改建工程(G107东移至江山路段)跨石沟防洪评价报告》专家审查意见,许可如下:

一、原则同意S312郑州境改建工程(G107东移至江山路段)石沟箱涵建设方案。要按照《防洪评价报告》和《专家审查意见》要求,认真落实各项防治补救措施,各项措施均应满足《防洪评价报告》和《专家审查意见》技术要求。

拟建S312郑州境改建工程(G107东移至江山路段)跨石沟箱涵,位于郑州市北部,路线于K38+557.5处与石沟(河道桩号Z3+438)相交,夹角156°,箱涵设计全长142.5m,为2孔6.0×3.5m现浇钢筋混凝土结构,顶面全宽13.7m,顶板及底板厚度为1750px,侧墙厚度为1500px,中墙厚度为1250px,内倒角为25×625px。箱涵底板下设750px厚C25混凝土垫层,箱涵底采用换填1,5m厚级配碎石进行地基处理。设计防洪标准为100年一遇,道路设计高程87.76m,涵底高程82.54m,设计涵内顶点最小高程86.04m。

二、要认真制定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并严格按照施工方案组织施工;若跨汛期施工,应制定度汛方案及应急抢险预案。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度汛方案应经河道管理部门审查同意。

三、你单位施工开始时应提前告知河道管理部门,并接受河道管理部门的监督。如对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有重大变动,应按有关规定重新办理审批手续。

四、施工期间要加强对施工单位的管理,施工过程中要保护好河道有关工程及管理设施,禁止向河道内排放泥浆、污水、污物,不得污染河道水质;要加强对河道岸坡的保护,弃土弃渣禁止堆放在河道管理范围内;施工结束后,应及时拆除清理施工临时设施,并尽快对河道断面进行恢复和防护,避免影响河道行洪和其他水利设施;施工占地、损毁树木、花卉、草地等要按有关规定进行赔偿。文明施工,做到扬尘污染防治“八个100%”。

五、施工期间应在施工现场主要位置,设立醒目安全警告标志,提醒社会行人注意安全。

六、工程施工时如遇河道下埋自来水管网、污水管道、电线、光缆等,应及时与有关管理部门沟通与协调,确保下埋管网、电线、光缆的安全运行。

七、根据《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郑州城区生态水系“水清河美”行动方案的通知》(郑政[2015]4号)第六项第四条“涉河工程必须做好导流工作,不能因施工阻断生态供水,特殊情况需停水应上报分管生态水系工作的市领导批准”。你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如需河道停水,须报分管生态水系工作的市领导批准。

八、工程竣工后,应经河道管理部门检验合格后方可启用。你单位应在工程竣工验收6个月内向河道管理部门报送有关竣工资料。

九、如对许可的建设方案进行修改或建设位置发生变化时,你单位须按有关规定重新办理审批手续。该工程许可后你单位应及时组织施工,开工前如因河道治理等致使拟建工程处河道现状及周边环境发生重大变化时,应按程序重新报批,办理相关审批手续。

十、涉及第三者水事权益问题由你单位负责解决。

 

                        2021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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