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基层政务公开
郑州市水利局 市级
2021-03-19 2021-03-22
关于对S312郑州境改建工程(G107东移至江山路段)索须河雨水口建设方案的审批
省道312郑州境改建工程(国道107东移至江山路段)可行性研究报告(调整报告)通过批复
2020-410108-54-01-00386
郑水行许[2021]11号
关于对S312郑州境改建工程(G107东移至江山路段)索须河雨水口建设方案的审批
2021-03-19
郑州市水利局

       一、原则同意S312郑州境改建工程(G107东移至江山路段)索须河雨水口建设方案。要按照《防洪评价报告》和《专家审查意见》要求,认真落实各项防治补救措施,各项措施均应满足《防洪评价报告》和《专家审查意见》技术要求。

拟建郑州境改建工程(G107东移至江山路段)索须河雨水口2处,分别位于索须河河道桩号14+500、桩号16+500处。S312道路雨水沿道路边线汇集向南排至索须河,穿堤防段均采用顶管施工,出水口段均采用开挖铺设。

       (一)河道桩号14+500处雨水排出口设计收水范围道路里程3.54km,设计流量4.57m³/s。穿堤管涵采用顶管施工,顶管长54.66m,出水口管底高程86.71m。顶管采用2根DN1500Ⅲ级钢筋混凝土F型钢承口管;顶管出口处采用暗井与方涵连接,开挖段埋设2孔1.6×1.2m雨水方涵,方涵长8.5m,坡度0.001。工程所处河段防洪标准50年一遇,防洪水位91.81m,正常水位87.85m,远期100年一遇,防洪水位92.03m,河道上口宽194.2m,左岸堤顶高程92.75m,堤顶迎水面边坡为1:8,主槽边坡1:5,主槽底宽119m,河底高程85.91m。

       (二)河道桩号16+500处雨水排出口设计收水范围道路里程1.4km,设计流量2.14m³/s。穿堤防管涵采用顶管施工,顶管长70m,出水口管底高程86.13m,顶管采用1根DN1200Ⅲ级钢筋混凝土F型钢承口管;开挖段埋设Ⅲ级钢筋混凝土F型钢承口管,管长30m。工程所处河段防洪标准50年一遇,防洪水位90.99m,正常水位87.40m,远期100年一遇,防洪水位91.15m,上口宽160.68m,左岸堤顶高程92.01m,堤顶迎水面边坡为1:11、1:5,主槽边坡约1:5,主槽底宽37.00m,河底高程84.76m。

       二、要认真制定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并严格按照施工方案组织施工;若跨汛期施工,应制定度汛方案及应急抢险预案。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度汛方案应经河道管理部门审查同意。

       三、你单位施工开始时应提前告知河道管理部门,并接受河道管理部门的监督。如对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有重大变动,应按有关规定重新办理审批手续。

       四、施工期间要加强对施工单位的管理,施工过程中要保护好河道有关工程及管理设施,禁止向河道内排放泥浆、污水、污物,不得污染河道水质;要加强对河道岸坡的保护,弃土弃渣禁止堆放在河道管理范围内;施工结束后,应及时拆除清理施工临时设施,并尽快对河道断面进行恢复和防护,避免影响河道行洪和其他水利设施;施工占地、损毁树木、花卉、草地等要按有关规定进行赔偿。文明施工,做到扬尘污染防治“八个100%”。

       五、施工期间应在施工现场主要位置,设立醒目安全警告标志,提醒社会行人注意安全。

       六、工程施工时如遇河道下埋自来水管网、污水管道、电线、光缆等,应及时与有关管理部门沟通与协调,确保下埋管网、电线、光缆的安全运行。

       七、根据《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郑州城区生态水系“水清河美”行动方案的通知》(郑政[2015]4号)第六项第四条“涉河工程必须做好导流工作,不能因施工阻断生态供水,特殊情况需停水应上报分管生态水系工作的市领导批准”。你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如需河道停水,须报分管生态水系工作的市领导批准。

       八、工程竣工后,应经河道管理部门检验合格后方可启用。你单位应在工程竣工验收6个月内向河道管理部门报送有关竣工资料。

       九、如对许可的建设方案进行修改或建设位置发生变化时,你单位须按有关规定重新办理审批手续。该工程许可后你单位应及时组织施工,开工前如因河道治理等致使拟建工程处河道现状及周边环境发生重大变化时,应按程序重新报批,办理相关审批手续。

       十、涉及第三者水事权益问题由你单位负责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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