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基层政务公开
郑州市水利局 市级
2021-12-15 2021-12-16
关于对郑州市贾鲁河(化工路至陈庄村桥)灾后重建工程建设方案的审批
郑州市贾鲁河(化工路桥至陈庄村桥)灾后 重建工程
2108-410100-04-01-827183
郑水行许[2021]76号
郑州市水利局准予水行政许可决定书
2021-12-15
郑州市水利局

一、原则同意郑州市贾鲁河(化工路至陈庄村桥)灾后重建工程建设方案。你单位要按照《郑州市贾鲁河(化工路至陈庄村桥)灾后重建工程防洪评价报告》和《郑州市贾鲁河(化工路至陈庄村桥)灾后重建工程防洪评价报告专家审查意见》要求,认真落实各项防治补救措施,各项措施均应满足《防洪评价报告》和《专家审查意见》技术要求。

郑州市贾鲁河(化工路至陈庄村桥)灾后重建工程治理范围为自贾鲁河化工路桥(桩号14+973)至陈庄村桥(桩号15+573)段,河道长度0.6km。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河道疏挖及边坡护砌0.6km,拆除重建液压升降坝2座(对应新建液压坝管理房2座),拆除重建交通桥1座和新建穿河管线1处。河道疏挖采用梯形断面,设计河底高程为101.70m,河底宽度不小于60m,两岸边坡坡比为1:2~1:4。2座液压升降坝分别位于桩号15+007、桩号15+518,结构形式相同,坝长均为60m。桩号15+007坝高4.1m,桩号15+518坝高3.1m。闸前交通桥中心桩号为14+997,与河道中心线成正交。桥梁总长60m,桥面全宽8.5m,桥梁底高程107.55m。穿河管线工程位于化工路桥下游约8m处,采用平行排列3根DN1000钢筋混凝土套管,单根跨河长度为120m,河底以下埋深为2.7m,管道间距为1250px。河道两岸各设置1座检查井,检查井为方形C30钢筋混凝土沉井结构,内径7m,外径为9.4m,井壁厚1.2m,底板厚0.6m,顶板厚0.2m,顶板高程109.23m。为满足100年一遇洪水设计要求,紧邻陈庄桥的上游橡胶坝拦蓄水建筑物长度增加至60m,河道设计为底宽60m矩形断面。同时,对影响河道行洪的桩号15+250处的3个相邻小岛予以拆除。

二、你单位要认真制定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并严格按照施工方案组织施工;若跨汛期施工,应制定度汛方案及应急抢险预案。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度汛方案应经河道管理部门审查同意。

三、你单位开始施工时应提前告知河道管理部门,并接受河道管理部门的监督。如对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有重大变动,应按有关规定重新办理审批手续。

四、施工期间要加强对施工单位的管理,施工过程中要保护好河道有关工程及管理设施,禁止向河道内排放泥浆、污水、污染物,不得污染河道水质;要加强对河道岸坡的保护,弃土弃渣禁止堆放在河道管理范围内;施工结束后,应及时拆除清理施工临时设施,并尽快对河道断面进行恢复和防护,避免影响河道行洪和其他水利设施;施工占地、损毁树木、花卉、草地等要按有关规定进行赔偿。文明施工,做到扬尘污染防治“八个100%”。

五、施工期间应在施工现场主要位置,设立醒目安全警告标志,提醒社会行人注意安全。

六、工程施工时如遇河道下埋自来水管网、污水管道、电线、光缆等,应及时与有关管理部门沟通与协调,确保下埋管网、电线、光缆的安全运行。

七、根据《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郑州城区生态水系“水清河美”行动方案的通知》(郑政〔2015〕4号)第六项第四条“涉河工程必须做好导流工作,不能因施工阻断生态供水,特殊情况需停水应上报分管生态水系工作的市领导批准”。你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如需河道停水,须报分管生态水系工作的市领导批准。

八、工程竣工后,应经河道管理部门检验合格后方可启用。你单位应在工程竣工验收1个月内向河道管理部门报送有关竣工资料。

九、如对许可的建设方案进行修改或建设位置发生变化时,你单位须按有关规定重新办理审批手续。该工程许可后你单位应及时组织施工,开工前如因河道治理等致使拟建工程处河道现状及周边环境发生重大变化时,应按程序重新报批,办理相关审批手续。

十、涉及第三者水事权益问题由你单位负责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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