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有关问题的通知》(豫政〔2023〕28号)、《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布2023年度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最低标准的通知》(豫人社办〔2023〕92号)、《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国家建设征收集体土地青苗费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的通知》(郑政文〔2020〕25号)有关规定,由惠济区人民政府组织自然资源、财政、人社、农业农村等部门拟定了《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范围
本次征地位于丰沛街东、绿源路北。
二、拟征收土地权属、面积
本次征收惠济区大河路街道牛庄村集体土地3.5826公顷。
三、拟征收土地目的
本次征地用于公园绿地、文化设施用地、文物古迹用地。
四、征地补偿费用标准
被征地 单位 | 面积 (公顷) | 其中: 耕地面积 (公顷) | 征地区片综合地价 | 青苗补偿费 (万元/公顷) | |
补偿安置费用 (万元/公顷) | 社保费用 (万元/公顷) | ||||
惠济区 大河路街道牛庄村 | 3.5826 | 0.1208 | 121.5000 | 93.9300 | 2.2500 |
五、征地补偿费用
单位:万元
被征地单位 | 补偿安置 费用 | 社保 费用 | 青苗 补偿费 | 附着物 补偿费 | 合计 |
惠济区 大河路街道牛庄村 | 435.2859 | 336.5136 | 0.2718 | 1976.7555 | 2748.8268 |
六、安置对象
本次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
七、安置方式
本次征地安置方式为货币安置、社保安置、农业安置。
2023年11月8日